公告日期:2025-12-0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会议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会设立会议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当事先向会议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会议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九、会议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十、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如有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法定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会议秘书处
目 录
1、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
2025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会材料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上
各位股东、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在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拟选举苏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谢谢各位。
附:苏扬先生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苏扬先生基本情况
苏扬,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
士。现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任中国光大养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光大养老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苏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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