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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0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问题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九、大会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十、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如有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法定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大会秘书处

目 录

1、审议《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各位股东、女士们、先生们: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拟通过其下属企业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 12 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 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的 9.086 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 4 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因上海安瑰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安瑰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11,454,671 股、148,392,781 股、77,559,297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7,406,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海安瑰系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光控江苏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安瑰为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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