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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3:26:59 股吧网页版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认真履职,独立、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所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 50.01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立信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693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 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赵键,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当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顾召华,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当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金燕,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当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立信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涉及从
业人员 131 名。

(三)独立性

立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说明。立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重点审计事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交易等。

立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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