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5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5-00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经营管理需要,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资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珠海”)拟向珠海安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安渊”)承租其持有的位于珠海市横琴都会道 86号横琴澳金财富大厦 1 栋六层整层及八层部分物业(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面积为 2,041.6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租赁用途为联合办公用途,在租赁期间安石珠海有权对外转租、分租。租金收取模式为在安石珠海对外以自身名义出租前述租赁物取得租金后,安石珠海收取约定比例租金分成,剩余部分则作为安石珠海应支付给珠海安渊的租金。经测算,安石珠海应支付给珠海安渊的租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2,11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租赁情况为准。本次交易不存在安石珠海应支付予珠海安渊的保底租金或相关承诺。
因珠海安渊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 9.3 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
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4-061 号、2024-062 号、2024-064 号和 2024-067 号
公告。2024 年 12 月 25 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
会决议,同意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并表企业,以下简称“瑞
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租赁期为 5 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 1,679万元。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故前期
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2 月 5 日,瑞诗公司与光大
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 2.6 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上海安瑰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相关协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4-077 号和 2024-078 号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资管的全资子公司安石珠海拟向珠海安渊承租其持有的位于珠海市横琴都会道 86 号横琴澳金财富大厦 1 栋六层整层及八层部分物业,租赁面积为 2,041.6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租赁用途为联合办公用途,在租赁期间安石珠海有权对外转租、分租。租金收取模式为在安石珠海对外以自身名义出租前述租赁物取得租金后,安石珠海收取约定比例租金分成,剩余部分则作为安石珠海应支付给珠海安渊的租金。经测算,安石珠海应支付给珠海安渊的租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2,118.1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租赁情况为准。本次交易不存在安石珠海应支付予珠海安渊的保底租金或相关承诺。
因珠海安渊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
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光大控股或与其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物业租赁)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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