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Shineray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文件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会议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会设“股东发言提问”议程。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提问的股东,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提问登记表”,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登记表上,由工作人员汇总后,递交会议主持人。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股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为公平起见,保障愿意发言的股东都能发言,每个股东发言一次,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填写每一分项的股份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 8 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第一项: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出席情况;
第二项:介绍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4、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 2026 年度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项:股东发言提问
第四项:投票表决
第五项:统计并宣读投票结果
第六项: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七项: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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