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公正、独立地发表相关意见。本人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李丛艳,女,59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在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担任副所长,从事审计、评估以及咨询工作。2011 年至 2016 年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北京睿智融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6 年至今任黑龙江康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神奇
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兼职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 3 家。报告期内,本人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二、报告期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丛艳 1 1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共 3 次。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丛艳 3 3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根据专业专长,我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各次会议和独立董事召开的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共 5 次,均亲自出席;本着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 发表意见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并获取所需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利用本人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管理层进行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与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以便作出科学判断,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性意见,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交流和沟通,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工作,并给予本人良好的履职保障条件,从会议组织、文件报送、公司情况汇报到组织培训等,
均能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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