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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宗旨
1.1、为了进一步规范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2、董事会职责
2.1、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首席执行官(CEO)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及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首席执行官(CEO)及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六)公司发生下述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对外捐赠、许可使用、放弃权利等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十七)公司发生净资产 20%以上至净资产 30%(不含)的单项贷款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十八)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下列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包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条所述交易如涉及股东会审议事项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秘书
3.1、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4、定期会议
4.1、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4.2、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5、定期会议的提案
5.1、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5.2、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6、临时会议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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