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5-06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58。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母公
司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
配利润为-1,385,930,844.54 元,盈余公积 413,706,454.56 元,资本公积 1,473,287,991.54 元。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413,706,454.56元,使用资本公积 972,224,389.98 元,合计 1,385,930,844.54 元,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38 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4-31669069
5、邮编:110015
6、电子邮箱:stock@jinbei-auto.com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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