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股票代码:600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 15-15 号 4 层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嘉里城企业广场 B 座 19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间接方式受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新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原因是: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将其持有的辽宁晨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银基金”)100%股权转让给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新致”);晨银基金将其持有的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并购基金”)3.23%普通合伙人(GP)份额转让给沈汽新致。本次转让完成后,沈汽新致将持有辽宁并购基金 3.23%的普通合伙人(GP)份额,进而通过辽宁并购基金间接持有金杯汽车 5.07%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汽新 指 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致、本公司
金杯汽车、上市公司 指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609
本报告书 指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沈汽集团 指 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华晨集团 指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晨银基金 指 辽宁晨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并购基金 指 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金
杯汽车 5.07%的股份
沈阳市国资委 指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协议》 指 《股权转让协议》《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华晨集团将其持有的晨银基金 100%股权转让给沈汽新致;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权 晨银基金将其持有的辽宁并购基金 3.23%普通合伙人(GP)
转让、本次转让 指 份额转让给沈汽新致。本次转让后,沈汽新致将持有辽宁并
购基金 3.23%普通合伙人(GP)份额,进而通过辽宁并购基
金间接持有金杯汽车 5.07%股份。
《证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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