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
部审计机构、人员的职权,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促进公司和所属单位的规范运作、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系统化和规
范化的方法,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按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基本原则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接收审计,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如
实汇报情况。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设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
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政上向总经理报告日常工作,以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协调和支持,并实现信息沟通和交流的目的。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构架: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统一领导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在
司和控股子公司配备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向总部审计部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
审计部设审计经理,负责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并配备若干相应的专职内审人员,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内审人员,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师或其他与内部审计人员岗位相符合且公司认可的其他资格证书。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
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讲求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审计
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部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
第十条 依法保护内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依照
本年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按内部分工参与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年度财务决算
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依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
算、财务决算、经济责任、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
制检查监督计划,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第十五条 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 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
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评估和建议反馈。
第十七条 对公司及子公司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第十八条 办理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九条 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审计部可按要求提供相
关工作情况和材料。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
第二十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公司批准的制度范围内,有权审计所有内容、有权接触所有记录、人员和与实施审计工作有关的活动。要求行使以下职权:
1、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经营分析、运作流程、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审计相关文件资料(含各类受控文件)。
2、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账目、凭证、报表、经济合同、会计核算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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