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40:48 股吧网页版
ST沪科:ST沪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 沪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8月、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
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
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