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红斌先生、李正先生及欧保华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李红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
员亲自出席了任职期内全部会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历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未发现其审计存在显见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要求,依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等有关规则,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审阅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并提出审阅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
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事项,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在进行内控缺陷整改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执行,督促公司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 年度我们就重大审计问题协调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协调了内部审计部门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及配合,保证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效率和频率,使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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