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3 17:40:54 股吧网页版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6-00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9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和第
八届监事会 2019 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8 月召开的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19-037、2019-043、2019-045、2019-054)。

(二)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同意存续期延长 36 个月至 2025 年 8 月 9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广
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2022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18,027,714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此,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可分配股份为 40,000,000 股。根据预留份
额的业绩承诺考核期,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展期至 2026 年 8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84、2022-085)。

(四)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人员范围暨确认持有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5、2023-017),并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12-0001 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收到 91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缴纳认购款 192,804,780.00 元,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票共 37,221,000 股,受让价格为回购均价 5.18元/股。

(五)2023 年 3 月 23 日,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完
毕,实际认购 37,221,000 股,剩余未认购的 2,779,000 股股份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公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023)。

(六)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四次会议及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公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36)。
(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并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八)2025 年 1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