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20:44:09 股吧网页版
ST广物: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2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甘肃广汇疆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疆煤物流”)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甘肃疆煤物流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甘肃疆煤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加速核心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已与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保证合同,用于甘肃疆煤物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53,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并在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包括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本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内可内部调剂使用。其中,同意公司 2025年度向甘肃疆煤物流新增 59,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年度甘肃疆煤物流新增担保金额 1,0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总额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广汇疆煤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栋

成立日期:2023年7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党城西路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船舶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甘肃疆煤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甘肃疆煤物流总资产 30.72 万元,总
负债 124.58 万元,净资产-93.86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
元,净利润-93.86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甘肃疆煤物流总资产 2,197.59 万元,
总负债 2,555.32 万元,净资产-357.73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
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63.87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情况概述

1、签署人

保证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担保金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的费用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