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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与解聘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并按要求申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

第三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理由。总经理本人要求离任的,必须向董事会递交离任申请,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离任。总经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各自分管的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不满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项目,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 不是由董事兼任的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于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第四章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属于总经理决策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发展规划草案、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二)内部体制改革方案;

(三)拟订或修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四)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范围另行确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在重大事项决策时的一般议事程序:

(一)确定待决策事项;

(二)向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编制预案指令;

(三)有关职能部门编制预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般应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预案供讨论决策;

(四)召开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对预案进行论证和审核;

(五)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六)重大事项决定后,需要向董事会通报的,应及时予以通报。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周一次,主要研究解决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工作,遇有重大的、突发性事件,也可临时召开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并邀请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

第十六条 在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及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并邀请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七条 对紧急状态下或必须当即决策的事项,总经理可以直接决定,事后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加以说明,如超出总经理职权范围的事项,事后在董事会会议上加以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
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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