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独立董事舒强兴先生、张书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徐金焕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舒强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肯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我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勤勉尽责精神,并督促其继续按审计计划推进审计工作。
3、2024 年 4 月 16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审阅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阅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报表
为基础制作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3 年度报告。
4、2024 年 4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6)《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7)《关于利安达会计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 年 12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计划,认真审阅有关报告,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定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给予指导性意见。
3、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4、监督及评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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