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光明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经审议,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一致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全文中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均删除,相关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上述修订内容、及未修订的条款,不在本对照表中进行逐条列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规则。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
修订前 修订后
项均以本公司的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 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删除
第三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
和自然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
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删除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机构签订股份保管协议,
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
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
的股权结构。
第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
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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