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光明乳业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54,153,3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9,999,992.0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19,472,488.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92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8,491,206.55
减: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 59,185,006.09
减:转账手续费 2,738.22
加:利息收入 642,319.68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9,945,781.92
明细 金额(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60,360,630.79元(2021年297,389,149.39元,2022年1,199,692,554.93元,2023年204,093,920.38元,2024年59,185,006.09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195,461,630.79元(2021年0元,2022年932,182,704.32元1,2023年204,093,920.38元,2024年59,185,006.0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64,899,000.00元(2021年297,389,149.39元,2022年267,509,850.61元,2023年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为21,249,633.81元(2021年1,418,862.98元,2022年13,761,617.17元,2023年5,426,833.98元,2024年642,319.68元)。2024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79,945,781.92元(含部分支付周期较长的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尾款合计86,541,784.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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