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5 年末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梁志勇和朱海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员工工作调整,现委派王志浩接替朱海超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梁志勇和王志浩。
二、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王志浩于 2018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8 年 4 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王志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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