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以及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姓名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表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9:30-11:30, 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1号新安大厦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吴严明先生
序号 会议议程 页码
第一项 宣读现场到会股东及持股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股东会会议须知 1
第二项 审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议案 2 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34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35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2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0
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56
审议以上议案
第三项 提名现场计票、监票人员
现场投票表决及计票
第四项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第五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六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代表):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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