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传化财务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
生此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与传化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传化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传化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传化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吴严明、陈捷、姚晨蓬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6 日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 939 号浙江商会大厦 2 幢 5 层
法定代表人:周升学
机构性质: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4H233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PH16Q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情况: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5%,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 59.45 亿元,其中: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 2.22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25.65 亿元,贷款余额 32.07 亿元,无垫款
发生。总负债 47.56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 47.37 亿元。净资产 11.89 亿元。2024
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505.96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3,666.05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0,196.87 万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金融服务内容
1.1 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予以及时、足额兑付。
1.2 结算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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