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 宏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范宏先生:曾任杭州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工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康达新材独立董事、建业化工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年度召开会 本人实际 其中现场 其中通讯 其中现场集 委托出 缺席
议会次数 参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合通讯会议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11 11 2 8 1 0 0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 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本年度会议次数 10 1 6
范宏参会次数 10 1 6
3.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股东会召开次数 本人实际出席次数
范宏 4 4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 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
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行业发展趋势、经济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亲自调研了公司在建德马目园区的生产基地,参观考察了农化和有机硅产品的生产现场,以及新建成的科技研发大楼。我了解到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科研力量及成果、产品应用及销售情况等方面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向我们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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