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新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99,999,994.47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6,037,735.8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83,962,258.66 元,已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73,443.8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1,788,814.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 166,462.23 120,000.00
2 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 30,842.43 3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227,304.66 180,000.0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35600 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满足结项条
件,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新安股份关于“35600 吨年
高纯聚硅氧烷项目”结项暨部分募投项目完成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节余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A) 额(B) 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额
(C) (D=A-B+C)
35600 吨/年高纯 30,000.00 18,988.22 418.70 11,430.48
聚硅氧烷项目
注 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已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但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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