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
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新安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市场总监、财务总监。
第二十条 公司由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独
家发起,以整体改制、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199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其中: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以其全部经营性净
资产折股 6,000 万元,定向募集法人股 1,332 万元,内部
职工股 1,668 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54 号文批准,并经
1,349,597,04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74 号文《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量发行有关问题的函》的批复。经
普通股 1,349,597,049 股。 上海证交所上证上字[2001]134 号《上市通知书》同意,
公司通过上网定价发行的 4,400 万股票将于 2001 年 9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每股面值 1.00 元。
2004 年 5 月 18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7 股,总股本增至 227,987,617 股。
2006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5.7 股,总股本增至 286,786,537 股。
2009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增发股票。
2009 年 8 月 25 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数量 21,933,75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总股本增至 308,720,28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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