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3.4 亿元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
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根据前述董事会决议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共计 2 笔,本金合计
3.4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并赎回,具体 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赎回 实际 尚未收
金额 本金 收益 回本金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存款 28,000 28,000 336 0
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存款 6,000 6,000 72 0
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合 计 34,000 34,000 408 0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办理专户开设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购买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金额 产品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
(万元) 期限 收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 定期存款 20,000 3个月 固定收益 年化 2.2%
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合计 20,000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 3 个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