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沈维涛先生、陈晋辉先生和唐炎钊先生组成,沈维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
下事项:
(1)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计划、策略及与治理层沟通等事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执行情况总结和 2023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会议还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要求公司内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及考核力度,切实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服务职能。
(二)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在听取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情况介绍并仔细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同意以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计委员会审阅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的进度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3 年度报告,同时要求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
(三)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同意将上述报告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建议董事会予以通过。
(四)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财务会计部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建议董事会予以通过。
(五)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案》,同意选举沈维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上述提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建议董事会予以通过。
(六)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龙
溪股份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建议董事会予以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及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2)监督年报审计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交流讨论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计划,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重点事项以及关键问题,并对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公司的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各项费用的支出及各项提留、内控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并形成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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