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191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 2024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1913%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帜生物”)36.1913%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新华医疗关于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191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二、终止股权收购的原因
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之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期限已过,经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向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喜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庆明、庄金辉、董燕、刘卫兵发送了《股份转让协议终止通知函》,终止此次收购事项。未来,在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领域,各方将继续保持开放协作的态度,共谋发展机遇。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鉴于本次收购的付款先决条件未达成,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且标的股份非因交易任何一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割,公司不存在违约情形。本次收购的终止不会对公
司现有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公司发展战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公司对本次收购的终止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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