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6-00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8.251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独立董事潘爱玲女士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4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6)。
4、2021年12月8日,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
m.cn)披露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
5、2021年12月9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
om.cn)披露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管理单位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公司收到国资管理单位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欣颐养集团”)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欣颐养〔2021〕101号),国欣颐养集团原则同意《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6、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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