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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7:04:53 股吧网页版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5-06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1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下属参股公司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华检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检医疗”)成立于 2016 年 1 月,法定
股本为 150 万美元,2019 年 7 月 12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931.HK)。
截至 2025 年 10 月,华检医疗已发行 1,621,488,096 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华
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国际”)持有其 443,654,371 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 27.36%,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为聚焦主业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拟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方式(含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某一种或相结合方式)自新华医疗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出售华检医疗不超过 5%的股份。华佗国际将基于对华检医疗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华检医疗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减持计划,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

本次出售华检医疗股份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华检医疗股份产生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退出员工股权的议案》

新华医疗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 105 人,该股权激励通过设立 3 家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增资持有新华手术器械股权。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
《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新华医疗拟以 0 元的价格收购 2 名离职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淄博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同创”)认缴新华手术器械注册资本 3.76 万元,并履行出资 10万元;以 5.79 万元的价格收购 1 名退休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淄博同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同赢”)持有的新华手术器械 1.88 万元的股权。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会审议的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变更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于 2023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由新华医疗收购上述人员的认缴出资权及股权,新华手术器械股权结构将随之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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