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5-04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11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17 项制度进行制定、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5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潘爱玲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吴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新华医疗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5,717,607.0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58,106,651.1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606,677,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1,669,479.75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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