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0 18:43:13 股吧网页版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О二五年十月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 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
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公司选择投资项 目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境外投资还应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应当严格控制并购风险,重点关注并购对 象的隐性债务、承诺事项、可持续发展能力、员工状况及其与公司治理层及管 理层的关联关系,合理确定支付对价,确保实现并购目标。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方式及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有由公司实
际控制的法人在境内外进行的,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 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

(一)股权投资,指新设公司、对现有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增资或股权受让, 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及开展私募股权投资活动等投资行为;

(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 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三)证券投资,是指股票(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证券投资 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

(四)其他投资。

第六条 股权投资

公司股权投资根据具体交易类别适用《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决策权限规定。

(一)公司经理层应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运作及经营,总经理应及时将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二)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三)公司在进行以延伸产业链为目的开展的私募投资活动、向创业企业 进行股权投资等股权投资前应适时建立完善的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对该等 股权投资的权限设置、内部审批流程、内部信息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决策权限对股权投资进行事前审查,重点审查 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

(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投资,股东会审议时 需关注董事会事前审查情况。

(六)公司不得参与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

第七条 委托理财

(一)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 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 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 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 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八条 证券投资

(一)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二)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 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