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0 22:47:12 股吧网页版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公司以邮件方式预通知各董事候选人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选周响华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一致选举周响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组建完成,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周响华、陈荣、郑力、侯华伟、Tieer Gu
(顾铁)

召集人:周响华

2、提名委员会委员:Tieer Gu(顾铁)、郑建彪、董斌、周响华、郑力

召集人:Tieer Gu(顾铁)

3、审计委员会委员:郑建彪、董斌、林新强、侯华伟、黄挺

召集人:郑建彪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郑建彪、董斌、Tieer Gu(顾铁)、林新强、陈荣

召集人:郑建彪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长(CEO)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郑力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长(CE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01 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彭庆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长(CFO)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梁征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财务长(CF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袁燕女士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需求,一致同意聘任卞晓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