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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2:08 股吧网页版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石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石瑛)

本人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石瑛,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支撑业分会秘书长,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北京盛芯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盛芯通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天德合享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科研处副处长、教授级高工;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被聘为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稀美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客观、独立的进行专业判断;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查并出具了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股 参加股
独立董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的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的次数

石瑛 10 10 0 0 否 5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尽最大努力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材料研究院的设立、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提出了建议,并持续关注公司研发投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出席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石瑛 7 2 3

本人在审议每个议题前,主动了解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就重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或会计师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情况;积极讨论每项议案,对公司新材料与先进封装技术结合的创新发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公司研发投入等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公司对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询皆给予充分及时的回复,对提出的建议积极推进实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人亲自参加并发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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