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5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994,447.84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695.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419.1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江阴”)三家银行之下属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在浦发江阴下属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由公司与长电宿迁、浦发江阴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报告期,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管理”)为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长电管理根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上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长电管理、交行上海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专户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2030078801200000617 1,563.98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 92030078801800000622 10,397.85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393000686013000142609 2,964.10 募集资金专户
高新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510900010010207 8,223.25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069231013008203646 30,269.96 募集资金专户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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