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 董事会会 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的通知》。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章领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经营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泰国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Bundled Phases 4 EPCI 总包项目出具担保,担保金额 3.2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22.65 亿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泰国公司 Bundled 4 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实际履
行完毕之日为止,预计至 2032 年 5 月 31 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
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为 13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止,
且最迟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协议。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义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2025 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海石
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义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2025 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总额度不超过 285 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授权公司经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授信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所
属乌干达分公司向 COOEC AND CPECC JOINT VENTURE 提供金额为
65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展期,期限从原协议到期日次日起展期至 2027 年12 月 31 日,年化利率 6%。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具体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海
油工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七)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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