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因百亿资金往来隐匿不报遭罚1450万 新疆证监局驳回全部申辩意见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2月2日电,八一钢铁(600581.SH)及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名相关高管,2026年1月30日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合计被罚1450万元。
经查,2022年至2024年,八一钢铁与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2022年累计收36.75亿元、转36.42亿元,2023年收28.10亿元、转27.71亿元,2024年收25.14亿元、转25.35亿元。依据《证券法》,此类交易需及时披露并在年报中说明,但八一钢铁既未及时公告,也未在对应年报中披露,构成定期报告重大遗漏,相关事实有定期报告、银行流水、会计凭证等佐证。八钢集团、八一钢铁及相关当事人提出了申辩,经研判,新疆证监局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八一钢铁责令改正、警告并罚300万元;对组织指使的八钢集团警告并罚400万元;时任八一钢铁及八钢集团董事长吴彬罚350万元(含两主体责任罚款),现任董事、总经理刘文壮、时任总会计师樊国康各罚150万元,现任董事长柯善良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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