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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1 19:25:21 股吧网页版
雪上加霜!八一钢铁因2024年年报披露不准确被监管责令改正,连续三年巨亏面临退市风险警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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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晚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因未及时将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024年少计提折旧1894.53万元,导致当年年报披露不准确,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四位签署年报的高管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此前,公司已披露2025年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18.5亿至20.5亿元,年末净资产为负,加上2022年至2024年的持续亏损,已连续三年巨亏,股票或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3号)《关于对吴彬、刘文壮、樊国康、柯善良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6〕4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经查,八一钢铁未及时将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024年少计提折旧1894.5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事项发生期间,吴彬任公司董事长,刘文壮任八一钢铁董事、总经理签署了八一钢铁《2024年年度报告》,樊国康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并签署了八一钢铁《2024年年度报告》,现任八一钢铁董事长柯善良签署了八一钢铁《2024年年度报告》,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吴彬、柯善良、刘文壮、樊国康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此前,1月25日,八一钢铁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18.50亿元到20.50亿元,去年同期亏损17.52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9亿元到-21亿元,去年同期亏损17.72亿元;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17.60亿元到-19.5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纵观近年业绩,八一钢铁已经连续三年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亏损尚有所收窄。2022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亏损分别为13.62亿元、11.63亿元、17.52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46.17亿元,同比下降1.39%;归母净利润为-5.72亿元,同比增长60.4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06亿元,同比增长58.27%。据计算,公司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12.78亿元到14.78亿元。

  对于业绩预亏,八一钢铁解释称,当前钢铁行业处于“减量发展、存量优化”深度调整期,“供需双弱”叠加环保政策收紧、原燃料与钢材价格“剪刀差”、产能过剩等因素,企业利润被大幅压缩。

  此外,新疆区域市场“三高三低”、冬季生产效率偏低加剧经营压力,叠加区域供需失衡、同质化竞争、产能未有效发挥等内外部因素。

  在此背景下,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基于测试结果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八一钢铁强调,公司以“活下去,好起来”为核心目标,构建“降本、提质、扩市、转型”四位一体应对体系,兼顾短期减亏与长期布局,系统性改善经营局面。

  资料显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16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钢铁冶炼、轧制、加工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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