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信永中和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5 年 03 月,信永中和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范围和审计报告用途、审计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听取信永中和项目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重点内容的汇报,并针对收入确认事项、成本归集事项、商誉确认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理性、应收账款核算方式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5 年 0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完成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
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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