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2024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各项应有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志铭,男,1962 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2023年 9 月至今,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故 2024 年度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列席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建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相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张志铭 7 7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组织召开 7 次董事会,有效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同
时,还组织召开了 2 次战略委员会、6 次审计委员会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1、2024 年 04 月 0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指标说明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
为基础开展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24 年 0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对年报审计事项进行全面沟通,审阅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
3、2024 年 0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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