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1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01 月 26 日,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
驱”、“公司”)九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资源”)共同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1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
2025 年 02 月 10 日,公司九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卧龙资源
乙方:卧龙电驱、卧龙控股
鉴于:
双方已于 2025 年 01 月 26 日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就卧龙资源拟向卧龙电驱和卧龙控股支付现金分别购买其持有的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43.21%、1.69%股权,向卧龙电驱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储能”)80%股权、卧龙英耐德(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氢能”)51%股权和绍兴上虞舜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舜丰电力”)70%股权相关事宜予以约定。因原协议签署后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双方拟就原协议约定的过渡期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就相关事宜予以补充约定。
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一)对原协议的调整
双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起,原协议的对应条款应按照下述约定相应调整:
1、原协议第五条第一款全文调整如下:
“乙方保证在过渡期内,应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卧龙储能、卧龙氢能、舜丰电力继续从事现有主营业务并保证管理层稳定;对于卧龙储能、卧龙氢能、舜丰电力的正常经营活动,将根据以往惯常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控制和管理,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失效、被撤销的行为。
乙方保证,在过渡期内,应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措施,保证龙能电力继续从事现有主营业务并保证管理层稳定,对于龙能电力的正常经营活动,将根据以往惯常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控制和管理,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失效、被撤销的行为,但龙能电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除外。为保护龙能电力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并兼顾本次交易目的,于龙能电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前,乙方将合法行使作为龙能电力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积极促使龙能电力从事现有主营业务并维持管理层稳定,对于龙能电力的正常经营活动,将根据以往惯常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控制和管理,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失效、被撤销的行为。”
2、原协议第五条第二款全文调整如下: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除已经公开披露及已向甲方披露的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就标的股权(包括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设置抵押权、质押权等任何第三方权利;将确保卧龙储能、卧龙氢能、舜丰电力除正常经营外不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其净资产减损的行为,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将确保龙能电力除正常经营外不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其净资产减损的行为,但甲方书面同意的及龙能电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除外。为保护龙能电力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并兼顾本次交易目的,于龙能电力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前,乙方将合法行使其作为龙能电力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积极促使龙能电力除正常经营外不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其净资产减损的行为。”
3、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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