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其中,内部董事为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外部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经济效益为出发点,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同行业规模相当的公司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以及负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薪酬构成
(一)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120,000元(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三)内部董事原则上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标准执行,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公司董事长参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或体系执行。若有特殊情况,如该董事为公司核心业务战略合作伙伴的相关方,原则上该董事仅可在一方领取薪酬或津贴,具体特殊安排可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上述人员若在控股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可按照控股分、子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在控股分、子公司领取薪酬,但不得在公司重复领薪。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作相应的
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
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内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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