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注销回购股份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修改《公司章程》条款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的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决议,并
经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已满,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所回购的 6,357.9048 万股股份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股份总数由2,570,037,319 股变更为 2,506,458,271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70,037,319
元变更为 2,506,458,271 元(注销前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均为前次 2024 年 8 月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的《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数据),公司需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综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制度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2024 年 8 月版) (2025 年 10 月版)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 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股份制试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股份制 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2]5 号《关于
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2]5 号 同意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的
《关于同意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 批复》和浙股募[1992]2 号《关于同意
司试点的批复》和浙股募[1992]2 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募股的批复》
号《关于同意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 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
公司募股的批复》文批准,以定向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 913300001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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