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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35:53 股吧网页版
康恩贝:康恩贝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作军-届满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董作军

作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恩贝”)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履职期间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2024年8月16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本人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于2024年1月1日-8月15日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作军,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社会与管理药学博士学位。任浙
江工业大学讲师。

本人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中,本人还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还兼任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期间包含公司在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家数未超过 3 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议案及其他非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1月1日-8月15日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除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吕久琴出席并根据本人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意向表决外,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相关议案作了表决。

2024年1月1日-8月15日期间,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因出差在外向公司董事会做了书面请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1 日-8 月 15 日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了上
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就公司内审计划、加强内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按计划推进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和计划,充分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职能。
2、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指导投资管理部对公司受让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事项涉及对交易性质的判断、估值方式的选择、盈利补偿安排等问题认真进行研究论证,以及对其他拟收购项目进行调研及撰写可行性报告提供参考意见,并协助督导项目的实施或提出调整建议,有效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职能。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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