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
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的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394.2347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2,966,730 股。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571.1400 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 2023 年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票过户登记的股份为 2 股。据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91,767,475 元变更为人民 1,894,734,207 元,总股本由1,891,767,475 股变更为 1,894,734,207 股。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3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4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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