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0 14:43:21 股吧网页版
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 江西长运收购控股股东旗下两公司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浦江

K图 600561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江西长运1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按照评估价值,以353.57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171.458万元收购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以130.162万元收购南昌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

  江西长运表示,本次收购是为了消除和避免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旅游客运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亦有利于推进公司旅游客运班线资源整合,进一步有效发挥相关业务的协同和联动效应,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交易完成后,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与南昌公交洪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后续,公司将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旅游客运分公司、南旅汽车、洪城汽运三家企业的旅游客运业务实施融合管理,通过统一调度平台,优化车辆及驾驶员等资源的配置使用,推进旅游客运业务的联合整合与协同;通过管理融合,压降管理人员与管理费用,提升管理效能;通过经营融合,实施统一品牌集中开展市场推广,提升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拓展旅游包车、通勤包车、活动包车等业务,增强客户黏性,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南旅汽车与洪城汽运的盈利能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