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5:57:36 股吧网页版
江西长运:江西长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5 年 12 月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会议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

二、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 1 号公司三楼会议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先生

五、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报会议出席情况

2、审议《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股东(或授权代表)发言

5、现场股东(或授权代表)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6、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休会(等待上证所网络投票结果)

8、主持人宣布最终投票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宣读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优化融资结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信托”)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信托贷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融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信托贷款方式向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