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委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南昌市企业股份制改革联审领导小组洪股(1993)第 05 号文、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1992]03 号文件、[1993]03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5年 3 月 14 日,公司改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600001137528。
《公司法》实施以后,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并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办公室 1997 年 3 月 20 日赣股办[1997]16 号文
确认,于 1997 年 5 月 14 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目前登记机关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158375283N。
第三条 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2]61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02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 XI CHANG YU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 1 号,邮政编码:33003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447.6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团结、求实、奉献、创新”为企业精神,使全体股东取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使企业取得稳步和全面的发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