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2月8日披露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因个人资金需求,张煜行先生、李玉雷先生、郑宝洪先生三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既然因为个人资金需求披露减持却没有减持?贵司在未充分考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公布虚假减持信息,致使公司股价持续低迷,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老白干酒:
您好,公司高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及进展信息,对于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已进行了明确的风险提示,不存在您所述的情形。
您好,公司高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及进展信息,对于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已进行了明确的风险提示,不存在您所述的情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6-04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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