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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0 18:35:03 股吧网页版
保变电气: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1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1999 年 9 月 27
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以冀股办[1999]33 号文批准,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28 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718358175D,2001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历年的派
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
总数 1,841,528,480.00 股,注册资本为 1,841,528,480.00 元,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威西路 2222 号。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工业的输变电装备制造业,主营输变电装备制造业务,主要从事变压器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范围包括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输变电专用制造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5“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印度卢比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1,000.00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1,000.00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1,000.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3,000.00万元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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