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1000 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部分实施地点、建设期等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58,000 万元用于实施“扩产硬面材料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2 亿片数控刀片基体厂房并新增年产 5500 万片数控刀片基体产能建设项目”和“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等新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并通过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新项目。本次变更是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本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6-0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金龙稀土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年产 5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二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金龙”)增资 25,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5,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二期)。该
项目计划投资 57,180.3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41,166.02 万元),预计于 2028
年 6 月建设完成(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建设完成后,包头金龙将新增 5,000 吨/年磁材产能,总产能达到 10,000 吨/年。本次增资完成后,包头金龙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45,000 万元,金龙稀土仍持有包头金龙 100%股权。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强公司在高端磁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升公司行业规模与地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向其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推动中稀金龙(长汀)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金龙”)经营发展,保障年产 5000 吨稀土冶炼分离技改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中稀金龙的资本实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中稀金龙增资 12,740 万元,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同步增资13,260 万元。增资后中稀金龙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28,560 51%
2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7,440 49%
合计 56,000 100%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总裁吴高潮先生的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聘任许火耀先生、杨伟先生、方奇先生、曾新平先生担任公司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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